企業選擇勞務外包主要是為了降低勞動力成本,提高企業運營效率,轉移法律風險,獲取專業服務優勢。畢竟,最好讓專業人士做專業的事情。雖然勞務外包對企業有很大幫助,但在使用過程中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我們應該如何預防它們?來看人力公司帶來的詳細介紹——
風險一、外包單位不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作為外包人員的用人單位,外包單位有義務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存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但也存在外包人員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勞動關系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風險
預防措施
由于外包人員在承包企業工作,為避免牽連承包企業,承包企業需要監督外包單位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外包單位提供加蓋公章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員的勞動合同明細(包括簽訂時間、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等)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承包企業還應監督外包單位及時與外包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風險二、外包單位不為外包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作為外包人員的用人單位,外包單位有依法繳納的義務工人的社會保險。此外,由于社會保險涉及工人的切身利益,如女性員工的生育報銷和生育津貼,以及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保險福利和養老金,如果外包單位不支付,工人不僅需要sup補償性支付、補償支付福利的權利,以及因未繳納社會保險而終止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的風險.
風險三、承包企業與外包人員無隸屬關系,卻根據外包單位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加班費、管理費等計算外包費用,容易引發勞動爭議。
預防措施:
外包合同是指用人單位(企業)將工程外包給承包人(外包單位)。因此,在核算服務外包項目時,需要根據項目單價或整個項目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外包人員的數量和工資
預防措施:
由于外包人員在承包企業工作,為避免牽連承包企業,承包企業應監督外包單位為外包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并要求外包單位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